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玉長
習近平總書記在湖南考察時指出,督促領導干部樹立正確權力觀,公正用權、依法用權、為民用權、廉潔用權。權力不是可以為所欲為、隨心所欲的,而是有邊界的,這個邊界就是黨紀國法。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自覺在法律約束下用權、在制度籠子里行權。
依法用權,首先要尊法。只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能否處理好權和法的關系,是對領導干部法治素養最經常、最直接、最現實的考驗,也是衡量國家法治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F實中,有的干部不能正確對待權力,有了權就飄飄然,目無國法、肆意妄為;有的仍然信奉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心中無法、以言代法;有的法治意識淡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徇私枉法……凡此種種,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國法沒有敬畏之心,結果往往是個人身敗名裂,還影響黨和國家的形象和威信。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自覺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
把握好權力邊界,自覺在法治軌道上用權。黨員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領導干部堅持依法用權,重要的是把握好“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基本要求,自覺在法律約束下、制度籠子里用權。要牢記職權法定,主動學法懂法,明白權力來自哪里、界限劃在哪里,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既要自覺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嚴格依照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勇于負責、敢于擔當,杜絕為官不為;又要嚴守權力邊界,按照權力清單、法定界限用權,堅決防止亂作為、濫作為。
依法用權,歸根結底要落實到厲行法治、依法辦事的實踐中。處理矛盾問題,是先想到法治方式還是法外手段,是只想息事寧人還是捍衛法律尊嚴,這些都考校著黨員干部的覺悟、能力和擔當。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做到謀劃工作注重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自覺運用法治方式、說話做事先考慮是否合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行治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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