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為鞏固中央八項規定堤壩,防治節日“四風”突出問題,以釘釘子精神持之以恒堅守重要節點,釋放緊抓不放、一嚴到底的鮮明信號,現將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宣城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楊業峰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3年至2022年,楊業峰多次收受3名私營企業主等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4萬元,以及高檔煙酒等禮品,其中大多發生在春節期間;違規由他人承擔應由個人支付的住宅整修費用。楊業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朱樹林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活動安排問題。2013年至2023年,朱樹林收受31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23.1萬元,以及大量高檔煙酒等禮品;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并飲用高檔酒水。經朱樹林同意,其妻子、兒子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到韓國旅游,相關費用由私營企業主支付。朱樹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省農業農村廳原副廳長、一級巡視員、農工黨安徽省委原常委楊增權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19年至2023年,楊增權多次收受2名私營企業主所送高檔白酒;2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并飲用高檔酒水。楊增權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農工黨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阜陽師范大學黨委原書記劉樹生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經劉樹生同意,其妻子長期借用某私營企業一輛轎車。2014年至2023年,劉樹生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并飲用高檔酒水。劉樹生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淮海實業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湯忠喜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超標準購買、配備公務用車問題。2013年至2023年,湯忠喜收受19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購物卡折合共計28萬元,以及大量高檔白酒。2020年12月,湯忠喜安排違規購置2輛超標準公務用車,其中1輛供其本人使用。湯忠喜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集團工勤員。
制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是新時代黨的自我革命的開局破題之舉。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突出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進一步充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的處分規定;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要常態長效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述典型案例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大都延續至黨的二十大以后,充分印證了黨中央對新征程上正風肅紀形勢的準確判斷,糾治“四風”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須永遠吹沖鋒號。
全省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擰緊責任鏈條,強化壓力傳導,形成嚴管嚴治合力。要按照黨中央及省委有關工作通知,以及典型案例通報要求,以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作風做好春節期間各項工作。要帶頭改作風、嚴肅抓作風,自覺抵制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歪風陋習,落實落細習慣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防節前突擊花錢、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公款消費等問題。要標本兼治、糾樹并舉,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機制,強化剛性執行,嚴負其責、嚴管所轄,加強教育管理,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著力營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風尚。
節日期間廉潔風險點集中,“四風”問題特別是享樂奢靡問題易發多發,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做好節日期間正風肅紀工作。要堅持教育警示做在前,結合學習貫徹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加強紀律教育、廉潔提醒,督促學習傳達典型案例通報,以案明紀、以案示警。要堅持監督檢查不停歇,緊盯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公車私用等“節日病”,組織開展專項檢查、明察暗訪,重點監督發現“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級”等違規吃喝問題。要堅持查處問責不手軟,對節日期間不知收斂、頂風違紀的人和事嚴查快處,風腐同查、深挖細查,“一案雙查”、嚴肅問責,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堅決遏制不正之風,樹立新風正氣。
【紀法鏈接】
2023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針對“四風”潛滋暗長、隱形變異的問題,進一步豐富完善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的處分規定。部分條款如下:
第九十七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券)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九十九條 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一百零一條 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七條 違反有關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使用公務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違反公務交通工具管理規定的行為,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
第三十四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向公職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贈送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
(一)違反規定設定、發放薪酬或者津貼、補貼、獎金的;
(二)違反規定,在公務接待、公務交通、會議活動、辦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標準、超范圍的;
(三)違反規定公款消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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