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王潔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廣東海洋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潘新祥黨紀政務處分消息。通報指出,其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違反議事規則,少數人決定重大問題,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這樣的行為讓集體決策流于形式,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
集體決策是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具體表現形式,也是科學決策的重要保障。然而,現實中一些黨員干部卻“念歪了經”:有的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集體決策形同虛設;有的將個人意志凌駕于組織、集體之上,變集體領導為個人專斷;有的打著集體決策的“幌子”,卻干著違紀違法的“勾當”,為個人和小圈子謀取利益……集體決策如果只是走過場、做樣子、搞形式,不僅決策的質量和水平將大打折扣,還會滋生腐敗行為、污染政治生態,必須堅決遏止。
堅決防止集體決策走過場,必須緊盯“關鍵少數”。各級黨委(黨組)要履行好主體責任,樹牢紀法觀念,嚴格落實好集體決策各項程序,充分聽取每位成員的意見建議,嚴防以各種借口打折扣、搞變通,真正做到集眾智、定良策、謀發展。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強化紀法意識,嚴守紀律規矩,增強嚴格執行集體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帶頭貫徹民主集中制,不搞個人專斷、“一言堂”,不搞個別授意、私下交易。
紀檢監察機關要立足職能職責,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執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等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集體決策程序、破壞民主集中制的行為,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做到查處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片。要健全監督機制,對于發現的違反集體決策程序等問題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合理化建議,督促被監督單位及時整改。(華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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